1983年3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刑侦处处长端木宏峪收到了从南市分局信访科转来的两封申诉信,一封是某厂退休工人刘某某写的,指控其儿媳梁东敏利用煤气杀害其子刘利源;一封是刘利源的妻子梁东敏写的前三配资公司,要求公安局还她清白。两封申诉信针尖对麦芒,各不相让。
于是,端木宏峪给南市分局挂了个电话,询问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案情是这样的:
1983年2月27日21时,家住小南门的梁东敏在家中煤气灶上烧水,准备第二天早上洗脸用。21时30分梁东敏忘记关煤气就带着孩子回屋睡觉,而梁东敏的丈夫刘利源也忘记关煤气,独自回自己的小间睡觉。
2月28日清晨4时20分,梁东敏起床想要解手,结果发现刘利源倒在小间门口的地上不省人事,于是梁东敏立即喊来住在隔壁的堂哥梁某某叫了救护车,将刘利源送往上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但为时已晚,送到医院的时候刘利源已经没有任何生命体征。医院方面的死亡结论是:刘利源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南市分局的法医也是同样的结论。
南市分局刑侦科的侦查员们又走访了梁东敏和刘利源各自的工作单位,除了有群众反映梁东敏和同厂青工马连龙看过两回电影、逛过几次街,关系有点不清不楚外,均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情况。而马连龙在刘利源出事的2月27日照常上班,并无任何反常迹象。
由于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之处,因此南市分局的初步结论为:案发前刘利源、梁东敏夫妻关系正常,刘利源自杀可以绝对排除,煤气中毒意外死亡的可能性很大,基本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故通知属地派出所、街道和单位料理刘利源的后事。
然而,刘利源的父亲刘某某一口咬定是梁东敏利用煤气毒害了刘利源;而梁东敏则矢口否认并不依不饶地要求南市分局给她下无罪的结论。对此南市分局很无语,刘利源的死因结论是煤气中毒,连死亡性质都没有确定,分局都还没决定是否立案调查,梁东敏就急吼吼的要求分局给她开无罪证明,多么地不可理喻!
没想到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梁东敏四次带着孩子来到南市分局吵闹,要求分局给她做出明确的无罪结论,否则就“死给你们看”,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于是,端木宏峪决定亲自走一趟现场——
3月16日,在南市分局刑侦科的两名侦查员的陪同下,端木宏峪亲临现场进行了复勘。
刘利源、梁东敏的家为一个门朝东的直套间,进房由北朝南,北为灶间,西为厕所,南为大间和小间,大小间之间有一道腰墙,墙上有一扇移窗,墙旁为一扇木门,门底有一道长78×1.2厘米的缝隙,腰墙靠西墙之间有一道47×1.7厘米的缝隙,移窗上方有一道16.3×0.15厘米的缝隙,刘利源当时就倒在小间和灶间之间的过道上。
到这里端木宏峪脑子里冒出一个疑问:按道理说,煤气从灶间溢入小间让刘利源一氧化碳中毒这是说得通的,然而大间和小间之间有三道那么大的缝隙,煤气在充满小间后肯定会溢入大间影响到睡在大间的梁东敏和孩子,然而梁东敏和孩子却安然无恙,丝毫没有受到煤气的影响,可是梁东敏描述的笔录中却是她直到清晨起床解手发现刘利源中毒倒地时煤气还是开着的,这显然是说不通的。
于是,端木宏峪提出:请煤气公司的专家一同来复勘现场。
3月17日,来自上海市煤气公司的煤气专家、煤气管道资深技术人员一行十一人对现场进行了复勘,并做了一次煤气实验。实验结果表明:按照梁东敏所叙述的煤气火头大小进行实验,四个小时后的煤气流量测定结果,排除了由烧水水开导致溢出的水浇灭灶火引发煤气外泄的可能性。
退一万步说,就算是煤气外泄了,四个小时后的泄漏量除了能让小间充满一氧化碳之外还能让大间的一氧化碳含量超过人体能接受的“红线”。换句话说,小间里的刘利源要是煤气中毒死了,大间里的梁东敏和孩子必然也要煤气中毒,就算不死也要丢半条命,安然无恙是绝对不可能的。
于是,南市分局在当天对刘利源煤气中毒死亡进行立案调查,重点对梁东敏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很快得到如下三条重要线索:
1、2月27日22时,有邻居发现梁东敏家里有一股的煤气味道,准备敲门提醒的时候看到房内有灯光,故认为屋里有人,所以没有敲门。
2、2月15日(正月初三)下午,有邻居发现梁东敏家发出浓重的煤气味道,于是敲门提醒,开门的是刘利源,他说他这几天感冒,鼻子塞住了,没闻到煤气味,但还是感谢邻居的提醒并关掉了煤气罐的阀门。
3、梁东敏单位的一名同事反映:曾亲眼看到梁东敏和马连龙在厂汽车间睡在一起,还曾看见梁东敏拉着马连龙进了一间女宿舍——
4、在对刘利源的尸体(由于刘利源的父亲坚持认为儿子是被梁东敏谋害的,因此拒绝火化,所以尸体一直放在市二医院的太平间里)的解剖中发现刘利源的胃中有安眠药的成分,然而经过了解刘利源生前并没有得过失眠或者神经衰弱的疾病,根本用不着安眠药。
3月20日的案情分析会上,端木宏峪认为梁东敏和马连龙有合谋杀害刘利源的重大嫌疑,因此果断要求南市分局立即将两人拘留审查。
梁东敏被拘审后,在监室里大吵大闹,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甚至拒绝吃饭,情绪极为对立,不过有时候也会因为年幼的孩子无人照料而在深夜偷偷哭泣。而马连龙在监室里却装聋作哑、缄口不语。
3月27日,端木宏峪亲自审讯梁东敏并告诉她:“孩子被他爷爷奶奶带着每天上学,家中一切都很好,用不着你操心,你的唯一出路就是把自己的问题彻底坦白交代清楚。”
“我做的事情,讲了就要‘切花生米’(上海方言吃枪子的意思),还不如不讲。”
“你以为你不讲我们就拿你没办法了吗?我们做过实验了,按照你自己的讲法,你丈夫要是煤气中毒死掉了,你和你孩子最起码也是煤气中毒昏迷,不可能一点事体都没有!你倒是跟我把这件事体解释解释清爽!你丈夫体内的安眠药是哪里来的,这件事体也要解释清爽!你和马连龙的事体最好也要解释清爽!”
三个小时后,梁东敏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终于交代了自己勾结马连龙密谋杀死刘利源的犯罪事实。
原来,马连龙的女友于1981年在马连龙家自杀,此后其女友的家属天天到马连龙家大吵大闹,不胜其烦的马连龙躲到厂里住宿舍。恰好这个时候梁东敏由于家离厂很远,上早班不方便,所以也睡在厂里,于是两人经常坐在一起聊天打发漫漫长夜,并在1981年年底勾搭成奸。
由于马连龙“器大活好”,已经很久没有夫妻生活的梁东敏如同久旱逢甘露,对马连龙迷恋不已,进而产生了喜新厌旧,萌发了谋杀刘利源后带着孩子和马连龙结婚的念头。从1982年开始,梁东敏和马连龙几经密谋,讨论了多种谋杀手段后认为开煤气杀人最为神不知鬼不觉,并在1982年4月初、11月末和1983年2月15日三次作案,但因为各种原因全都失败了。
2月27日21时,梁东敏把安眠药放入豆浆中哄刘利源喝下,待刘利源睡熟后,梁东敏将大间和小间之间的缝隙用牛皮纸塞住后,将灶台上的两只煤气大小火全部开足后回屋睡觉,23时左右,梁东敏听见刘利源的咳嗽声,怕煤气影响到自己和孩子,于是就用头巾捂住嘴,再把阳台的门窗打开,再将煤气关掉一只,只留下另一只(一直开到2月28日清晨4时再关上)。
2月28日凌晨2时左右,梁东敏听到刘利源跌倒的声音,但没有起身查看,至4时左右,梁东敏见小间已经没有动静,就起床关掉剩下的一只煤气,打开厨房窗,将塞缝隙的牛皮纸丢进垃圾箱,再把水壶灌满水后放在煤气灶上,做完这一切后装作惊慌失措地去叫堂兄来查看刘利源的情况——
梁东敏交代后,马连龙独木难支,也只好承认自己参与了谋害刘利源的密谋,承认用煤气谋杀的方法是由他“启发”梁东敏的,给刘利源下安眠药、用牛皮纸塞门缝等细节也是他的主意——
至此,本案真相大白。梁东敏最终因故意杀人罪被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并被枪决,马连龙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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